同志们:
刚才,宏君同志宣读了首轮被巡察单位名单和巡察组成员名单,孙书记对开展首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还下发了有关文件。这些都是县委研究的意见,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我县巡察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一、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打磨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多轮巡视形成强烈震慑。2015年8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它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有力制度保障,是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遵循。去年以来,省委对巡视工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省委常委5次、“五人小组”4次、领导小组7次听取汇报、研究问题,省委书记郭庚茂还亲自点题、交任务,提议和督导完成对省辖市的巡视全覆盖,批示并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巡视整改。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巡视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力度之大、势头之猛、反响之好,前所未有。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着眼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省的创举。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今年3月10日、5月7日、6月26日、10月14日,省委、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下发和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并举办首期培训班,对市、县巡察机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县委对建立党委巡察制度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近期将开展首轮巡察。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务必充分认识到建立巡察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从四个方面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牵牢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十八大以来,中央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的实践证明,新的历史时期,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逐级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省委去年对省辖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了巡视,发现了大量问题和问题线索,通过巡视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对1300多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也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我们也通过整改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通过办理交办问题线索,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建立县委巡察制度,正是借鉴上级巡视经验、发挥巡察威力,有效破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
(二)要从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这是中央确立的巡视工作方针,也是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的科学总结。去年,全省实现了对18个省辖市的巡视全覆盖,今年已完成对60个市厅级单位和部分县市区的专项巡视。全市巡察工作也已全面启动,目前共开展了三轮巡察,对9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其他县市区大部分已开展了首轮巡察,我县也将于近期开展首轮巡察。刚才,宏君同志已宣读了首轮被巡察单位名单和巡察组成员名单。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依照目前的巡视格局,县以下是巡视监督的薄弱地带。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将填补对县以下巡视监督的空白,构建起完整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丰富党内监督的新路径,形成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三)要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全县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既定目标实现。但从目前看,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不好,基层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今年10月12日至11月20日,省委巡视组在我县进行了一个多月的专项巡视,收集到1000余封举报信件,很多是反映领导干部个人以及民生方面的问题,从反馈的情况看,来自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占多数,其中反映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占很大比例。从反映内容看,有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的失职渎职、欺压百姓,有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有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有的拉票贿选、拉帮结派等。建立县委巡察制度,下大力气治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非常现实而紧迫的重要意义。
(四)要从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4+4+2”制度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的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2014年全面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发现和解决了一大批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个成果需要长期保持,并不断发展,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更是持续推进作风改进的重要举措。同时,去年以来,省委提出建立“4+4+2”党建制度体系,即在县以下基层和县以上机关,分别建立推行“四项基础制度”,在县以下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落实“四项基础制度”,需要两个机制保证,即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和完善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建立县委巡察制度,既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4+4+2”基础制度的重要保证。
二、明确任务,严守纪律,全力推动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今天,我们召集各乡镇各单位主要同志参加这次会议,抽调这么多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充分表明了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态度和决心。县委各巡察组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担负的任务,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与巡察有关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就是要按照王歧山书记要求的: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去找问题;就是要按照省纪委尹晋华书记要求的:用好纪律这把钢尺,不要怕被人厌恶,尤其不要怕被有腐败问题的人厌恶。一是重点要突出。巡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牢牢聚焦主业主责,要当“千里眼”“顺风耳”,找出“老虎”和“苍蝇”,让利剑高悬、威慑常在。必须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要强化“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在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时,要善于判断问题的类型、性质、走向,划出监督责任区、管好巡察责任田,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干扰,确保目标始终清晰、精力高度集中。二是纪律要挺在前。管党治党靠规矩、靠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建立巡视巡察制度,是维护党章、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治理政治生态的战略举措和治本之策,而不仅仅是为了揪出几个腐败分子。要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不要认为党员干部改个档案、瞒报两套房子是小事,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监督务必站在纪律前沿。一方面,要着力发现极少数腐败分子的问题线索,加大惩处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另一方面,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紧紧扣住“六大纪律”,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挖掘要深入。问题线索要印证,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巡察过程中要保持高度敏感,善于在打听中发现蛛丝马迹,一旦发现就不能轻易放过,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要善于以小见大,由表及里,深挖细掘,务必找出问题背后的根源。同时,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为健全监督制度提供依据。下步,巡察办要建立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为重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组进行考核。
(二)形成整体合力。巡察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巡察需要的信息,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决不能找客观理由推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巡察工作整体合力。一是要准确提供信息。要充分借鉴上级巡视工作经验,建立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提供有价值信息制度。巡察前,巡察办要以函询形式要求相关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相关单位要如实、准确提供。二是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线索。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可查性强,来之不易,必须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相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单位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及时办理,并按要求上报巡察办。纪委要坚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三是要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到位。巡察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巡察办和巡察组要参照上级对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五账管理”办法,强化成果运用,倒逼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着眼大局,通力协作,推动成果运用,促进自身问题解决,实现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三)严明巡察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也不能代替管理。作为巡察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五个决不能”的意识:决不能认为巡察机构是“保险箱”“避风港”,如违纪违法将处理更严。12月3日,中纪委网站通报,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巡视纪律,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说明巡视巡察机构也不是“保险箱”“避风港”;决不能认为纪律和规矩是套在别人头上的“紧箍咒”,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能认为巡察干部是拿着手电筒照别人的,巡察者自身必须带头接受监督;决不能认为巡察干部“金刚怒目”、高高在上就是有权威,谦虚谨慎也不失半点威信;决不能认为自己本事很大,离开党委领导和群众信任将一事无成。因此,要严格管理巡察干部队伍,严明巡察工作纪律,提升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一是要强化管理责任。巡察组组长对各自队伍的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要切实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硬起手腕抓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和提醒,对违纪问题,及时报告,严肃处理。二是要严格请示报告。巡察工作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突破和滥用。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先斩后奏、瞒报虚报、擅作决定。其他部门选调人员对巡察掌握的情况,只对巡察组负责报告,严禁向所在单位汇报。三是要牢牢守住底线。要严格执行巡视工作“六严格”、“五严禁”和关于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及十条禁令,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保密纪律、廉政规定,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决不允许泄露任何秘密,决不允许发生任何假公济私的行为。谁受不了这些约束,可以主动申请,谁踩踏这些底线,就要坚决清除,这是硬杠杠,没有讨价的余地,没有下不为例的宽容。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巡察制度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建立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省委、市委、县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把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分内职责,充分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重要意义,要将巡察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配合、支持好巡察工作开展。要拿出专门时间,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打牢主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责任。明确责任是推进工作的有力前提。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巡察工作衡量和检验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要建立健全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明确“四个责任人”为重点,以抓好“五责”履行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两个责任”就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个责任人”就是各级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五责”就是加强领导要定责、组织实施要履责、成果运用要督责、整改落实要尽责、失职渎职要问责。
(三)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五人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及时解决难点问题。要搞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把工作任务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同志们,省委、市委在关注着我们,全县140多万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让我们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精诚团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