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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8-16 17:16:05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自2016年7月14日至8月24日对我镇开展了为期40天的集中巡察,并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我镇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关于张店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缺失专项整改情况。镇党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河南省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检查暨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措施,明确目标,实行分级负责,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落实。加强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将日常报告与定期报告相结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和督查,努力提高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严的问题专项整改情况。“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抓实抓好,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切实扭转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严肃处理。遏制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蔓延势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了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

关于南水北调移民款发放存在滞留现象专项整改情况。针对县纪委和巡察组发现的移民征地款问题,组织纪检办、财政所对涉及移民征地的村委深入开展排查,确保补偿到位。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倒查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张店镇村级财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专项整改情况。对张店镇政府2013年来的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专项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修订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接待对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按标准接待,厉行勤俭节约,抵制铺张浪费机关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5%左右。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关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专项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自纠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开展财经业务、财经纪律培训,严格会计报账制度,严格审核票据,加强财务管理,严禁不符合规定票据入账;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杜绝开支没有预算或超预算事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购买大批量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接受劳务服务,要向县相关部门以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经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按批复要求进行办理,实行政府采购,对未经审批的,将不予审批拨付有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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