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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工商食药局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一线
发布时间:2016-06-30 09:32:00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党风廉政工作职能,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唐河县工商局针对近年来人员变动较大情况,经所长推荐,党组考核审查、决定对所属工商所纪检监察员予以调整任命,并出台了《唐河县工商局专业分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制度》,对工商所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和权限、工作方式等方面作出规范和要求。这项工作的开展,使各工商所纪检监察工作逐步完善、规范,形成了分局与工商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面。

  明确职责。纪检监察员由各工商所副所长或指导员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市局、分局有关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二)做好重点工作岗位、重要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宣讲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决定,配合分局党组、监察室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抓好本所廉政文化建设。(四)协助加强工商所队伍管理,对本所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向所领导和分局党组、监察室反映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反馈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上报干部职工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信息。做好工商所重大事项决策、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工作。(五)负责受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本所及工作人员的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六)每半年和年终检查分析一次本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于年底向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工商所所长汇报全年工作情况;(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实现全覆盖。围绕执法办案、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等容易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环节,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防止违规执法、执法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生,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公正、合理、文明、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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